一、总论
全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日语笔译三级考试设置“笔译综合”和“笔译实务”两个科目。
应试人员须: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,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;
2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具有推动翻译行业发展的职业使命感和一定作用,具备相应的翻译专业能力和业务技能;
3、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,热爱本职工作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
二、考试目的
检验应试人员能否独立完成中等难度的笔译工作。
三、基本要求
应试人员应做到:
1、具备较扎实的语言基础,具备较好的双语表达能力,熟练掌握8000个以上日语单词;
2、了解中国、涉日语国家和地区的社会、历史、文化等背景情况;较广泛掌握多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;
3、了解常规翻译理论,运用一般翻译方法;
4、翻译中等难度文章,把握文章主旨,较准确传递源语的事实和细节,语法正确,文字较通顺。
四、笔译综合
(一)考试目的
检验应试人员掌握与运用日语语法和词汇的程度、阅读理解。
(二)基本要求
1、较快速阅读、理解中等难度日语文章的主要内容;
2、较正确获取与处理相关信息;
3、较熟练运用语言技巧,及时做出较准确判断和正确选择,无明显错漏。
五、笔译实务
(一)测试目的
检验应试人员掌握与运用双语互译的能力。
(二)基本要求
1、较快速阅读、理解中等难度日语文章的主要内容;
2、较熟练运用翻译策略与技巧,较准确、完整地进行双语互译,无明显错译、漏译;
3、译文忠实原文,语言较规范,用词正确,译文通顺,无过多文法错误。